促使社会健康与和平发展的道德特征之一是人人值得信任,值得托付。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,将某事或某物委托给受托人,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,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,进行管理的一种行为。鉴于此,受托人是值得信赖的人,他不会践踏和伤害委托人的权利。
《古兰经》多节经文均提到了“信托”,并指出,坚守信托是信士们的一个道德特征。比如:他们是尊重自己所受的信托和自己所缔的盟约的,(23:8)他们是尊重自己所受的信托和自己所缔结的盟约的;(70:32)
《古兰经》以较短或较长的篇幅提到了6位先知关于信托的故事,以此探讨忠诚的重要性,因为值得信托,所以受托人是忠实可靠的。《古兰经》第二十六章多次出现了“我确实是你们忠实的使者。”这句经文。比如,第107经文指的是先知努哈,第125节经文指的是先知胡德,第143节经文指的是先知萨利赫,第162节经文指的是先知鲁特,第178节经文指的是先知舒尔布,《古兰经》第四十四章第18经文说:“你们把安拉的众仆交给我吧!我确是派向你们的一个忠实的使者。这节经文指的是先知穆萨。
伊玛目萨贾德关于信托说道:“牢记先知穆罕默德对你们的信托。如果有人委托我保管用来杀害我父亲的剑,但如果我接受了他的委托,我就要忠实守信,届时归还这把剑。”
整体而言,信托可以分为三部分:
1.来自安拉的信托。作为受托人的世人,要遵循安拉的诫命,履行自己的职责,远离犯罪作恶。
2.人们之间的信托。指的是人们之间相互委托给对方保管财务或管理事务等。
3.世人自己对自己的信托。做对自己在今世和后世都有益的事情,让自己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。
守信,就是讲信用,讲信誉,信守承诺,忠实于自己承担的义务,答应了别人的事一定要去做。忠诚守信是一个重要的美德,让人无论是从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更容易获得安宁。